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院获悉,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免考“英语(专升本)”加试课程的公告》通知,具体如下:
1、高等教育自考“英语(专升本)”课程,课程代码13000,学分7。我区自考考生可从以下5门课程中选择2门考试,成绩合格可以顶替“英语(专升本)”课程。合格的课程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成绩档案库,无需考生办理免考申请。
2、免考“英语(专升本)”课程后,考生能否申请学士学位,根据专业主考学校的规定实行。
3、顶替“英语(专升本)”的加试课程不能申请免考,不能用自考申请毕业已经用过的相同课程顶替。
4、考生所学自考专业计划中已经安排的加试课程不能重复选考。
5、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“原免考外语加试课程”依旧有效,根据新旧课程“一门顶替一门”的原则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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